
中宁县人民检察院
ZHONG NING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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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宁县人民检察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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取保候审期间遭遇交通事故,头部、脚部受伤,行动不便——犯罪嫌疑人高某某面临的不仅是身体伤痛,还有一个现实难题:他需要接受一千多公里外中宁县人民检察院的讯问。
如何在不影响诉讼进程的前提下,最大程度保障这名受伤嫌疑人的合法权利?近日,中宁县人民检察院运用远程讯问方式,给出了一份兼顾程序正义与司法温情的答案。
一次基于自愿的选择。在审查高某某提交的医院诊断证明、事故认定等材料后,办案检察官认为,要求一名因伤行动不便的人员跨越千里接受当面讯问,既不现实,也不符合人权法治保障的基本要求。在依法告知权利义务并充分说明后,高某某自愿同意采用远程视频方式接受讯问。
一场规范的“云端”讯问。讯问当天,检察人员通过搭建的远程平台,与高某某实现高清音视频连线。讯问过程中,检察官逐一核实案件事实,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释法说理;讯问笔录通过系统实时共享,由高某某在线核对、逐页确认。全程录音录像、权利义务告知、笔录制作等环节均按法定程序完成,确保远程讯问与当面讯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一个多方受益的结果。对高某某而言,他免去了千里奔波之苦,避免了伤情加重的风险;对办案机关而言,节约了往返通勤时间,提升了诉讼效率;而对司法公正本身而言,程序规范没有打折扣,嫌疑人权利没有因距离而减损。
“办案不能只算‘效率账’,更要算‘人心账’。”中宁县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,司法办案的成效,最终要体现在程序公正、便民利民、权利保障是否真正落到了实处。
下一步,中宁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规范远程讯问等智慧办案工具的使用,坚持“依法、自愿、规范”三原则,让技术真正服务于司法公正与人权保障,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。